骆晋:政协报告支持特区依法推进政改

  文|骆晋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昨日正式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了工作报告,当中用了不少篇幅提及香港。当中最受瞩目之处在于两点,一是首次提及特区“政改”,指出“支持香港委员为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声出力、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二是连续第五年强调做好“港澳青少年工作”。这些表述是再次强调了中央对特区政改的原则和立场,也反映了中央对特区当前形势的看法,值得各界关注与认真体会。至于报告没有提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绝不意味中央改变“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事实上,报告强调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已足以说明问题。

  按惯例,由全国政协主席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通常有两部分专门篇幅会涉及到港澳。一是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二是今后一年工作部署。前者是总结性质,后者则是工作计划。两者篇幅大概在三、四百字左右。今年的篇幅与过往相比大致相若。

  值得香港各界关注是,特区“政改”第一次写入报告当中。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深化联谊交流,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大团结大联合”小节中,报告指出:“更好发挥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及时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情况,支持香港委员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声出力、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支持特首及特区依法施政,过往都曾出现过,但明确指出政改事务而强调政协委员的工作,过去不曾有过,足以体现中央对此的重视。当中还强调“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更是具体有所指。事实上,当前香港如期落实普选的最大障碍来自于反对派,其所提出的方案与主张,不符合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一个违法的方案是不可能得到中央的支持,更不要奢望中央会作出让步,政改必须“依法推进”。

  其次,连续五年强调关注港澳青少年工作。虽然从中央政府层面来讲,要做到人心回归,加强青少年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但要将此内容写入报告,实际上是从二零一一年开始。尽管过去几年相关内容主旨大致相同,但一些表述的区别,仍可看出中央对香港事务的不同关注情况。

  例如,2011年报告只是写道:“加大对港澳青少年工作力度,不断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2012年字数略有增加:“进一步加强与港澳青少年的交流,推动港澳同胞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优良传统薪火相传、发扬光大。”2013年指出:“支持港澳委员向港澳青少年介绍国情和组织他们赴内地学习实践,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2014年:“进一步密切与爱国爱港爱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繫和来往,支持港澳委员关心港澳青少年工作,举办‘香港大学生、中学生夏令营’,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2015年则指出:“支持港澳委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港澳青少年沟通交流,开展‘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少年工作’专题调研。”今年报告显然较过去更进一步,透露正进行“专题调研”,这意味?全国政协或会有更多针对性措施出台。

  另一个被香港本地媒体关注的是,政协报告首次不再强调“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电子媒体甚至称,这是继去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后,再证明中央不再履行“港人治港”承诺云云。这些显然都与事实不符,更多的是媒体的自我臆测,更反映了特区内部对“一国两制”的片面理解。

  昨日的报告原句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进一步探索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的有效方式,为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贡献才智。”当中强调“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事实上,“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即包含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内容。但“一国两制”绝非只强调“港人治港”。去年中的“一国两制”白皮书中即用专篇作了详细的阐述,当中指出,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一如政协常委刘汉铨昨日所言,基本法已表明高度自治的基本原则,中央对港方针没有改变。常委陈永棋亦认为,很多事都不用重复提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的承诺,什么都无改变。即使有什么风浪,中央都坚持执行“一国两制”。

  事实上,“一国两制”包含“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内容,许多媒体与反对派都是心知肚明的,但他们仍然要抓住一些细小的文字表述差异不放,到底是何居心?联繫到近来出现的反对派挑拨两地关系、煽动反对通过普选方案的行为,背后原因已不难理解。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季冰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

11111111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