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社评:不能容忍“禁制令”被踩脚下

香港警方17日在旺角驱散冲击防线的示威者 彭博社

  运输业界团体今日上午将会再度入禀高院,要求对旺角弥敦道及金钟中信大厦出入口颁发正式禁制令,并会向法庭要求由警方协助清除路障及必要时作出拘捕行动。

  事实是,临时禁制令颁发三天以来,激进分子目无法纪、公然抗令,禁令如同虚设,的士司机及大厦保安员欲清除路障时,激进分子把临时禁制令扔到地上,更嚣张扬言已准备随时被拘捕。禁制令正面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严峻局面。

  在本港,高等法院颁发禁制令,包括临时禁制令和正式禁制令,在执达吏到场颁令后出现此种公然阻挠、抗拒和蔑视的情况,可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是在此次“占中”行动中,虽然整个占领行动都属违法,但最少警队人员仍在必要时坚决执法,包括使用适度武力,占领者多少也会暂时收敛退却;但眼前三道临时禁制令,由高等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严正颁下,白纸黑字,写明禁止占领旺角弥敦道亚皆老街交界及金钟中信大厦出入口,理由是占领行为阻碍交通、妨碍走火、影响生计以及滋扰公众,且有演变成骚乱的危险,因此必须立即停止占领及清除障碍物,如此义正词严的法律裁决,竟也被踩在脚下、置若罔顾,可说是占领中的占领、违法中的违法,其严峻程度已与明火执仗、打家劫舍没有什么分别。

  事实是,二十多天以来,占领行动在经济、民生、社会秩序方面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已难以计算,但要论到伤害最深、代价最大的,不是金钱、不是物质,而是港人社会赖以建立、视为基石的法治精神。

  一个香港,弹丸之地、七百万人,凭什么可以在短短十数年间跃居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凭什么回归后可以在十三亿人口的国度中得享“一国两制”特殊待遇?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香港有良好的法治传统、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更有大批知法重法的守法公民。就因这一个“法”字“传家宝”,国际一流企业把资金存放在香港、把总部开设在香港,国家也在九七后继续视香港为内地其他大城市不可取代的“金鹅”,港人家庭从小教导孩子的也是不可做违法的事,而香港一贯治安之好更被誉为国际都会级城市中的奇迹。

  然而,这一切,经过二十多天的“占中”折腾,不说毁于一旦,最少也已经元气大伤、面目全非了:抢“铁马”、雨伞阵、冲击警方防线、公然违抗禁制令,怪不得不少市民惊呼:这还是我们熟悉的香港吗?

  而更令人不安的是,损坏了的马路可以重修、缺席的课业可以重补,但年轻人以至青少年儿童一代的法治观念被腐蚀、被误导,以为只要“目标正确”、“理想崇高”,就什么法纪律例也可以不管和冲击,马路明明是用来行车和属于公众的,但不给“公民提名”就可以“公民抗命”、就可以躺倒和扎营占领,警员执法也没什么了不起,雨伞和保鲜纸更利害……这种法治观念的缺失不是可以轻易挽回和弥补,而最终全社会都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因此,眼前“占中”乱局确实已到了不能再继续的境地,高院今日颁发的正式禁制令将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激进分子“你拆我建”、纹身大汉高踞路障、禁制令被扔在地上的局面,是还有法治观念的市民所能容忍和愿意接受的吗?

  (本文为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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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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