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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但愿“小便门”尴尬能让闾丘露薇成熟起来

闾丘露薇这些年已名声在外——因经常就涉港涉陆公共事件发表个人看法、引发舆论争议而不断积累名声。这一次也不例外。

闾丘露薇 资料图

  海外网4月24日电 据观察者网文,本周一以来,经凤凰卫视等港媒率先报道的、事涉一对内地赴港夫妇所带孩童在香港街头所谓当街撒尿的“小便门”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作为“小便门”事件的一个“插曲”,香港凤凰卫视记者、评论员闾丘露薇22号发了一个微博,对此评论了一番。她在微博上写到:“……另外,不要在公开场合暴露孩子身体是做父母常识,找不到厕所,找个角落避一避。帮孩子换内衣都应该去厕所,或者角落,不要当着陌生人……另外在香港,再有道理,动手一定违法,要维权,比如要删除照片,主动报警,电话999。”

  闾丘露薇这些年已名声在外——因经常就涉港涉陆公共事件发表个人看法、引发舆论争议而不断积累名声。这一次也不例外。单纯解读她的上述微博,除了感觉她的表达有点坐着说话不腰疼,故注定会引起内地舆论的强烈反弹外,笔者不想作过多评价,更不屑于作“上纲上线”的抨击。不过,作为知名度颇高的、被部分受众冠以“名记”称号的她,终再次因自身的出言不慎而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在笔者看来,作为公众人物,她若能时时谨记“出言当慎”的古老警句,至少这一次的“小便门”尴尬本当可以避免。

  令闾丘露薇尴尬的戏剧性一幕发生在昨天。昨晨饭毕,笔者依惯例上网浏览一番,尚未见到闾丘露薇遭遇了尴尬。午饭后到报社上班,打开凤凰网,一条加黑加粗的新闻标题醒目地挂在主页上(标题是《警方还原幼童小便事件:内地女没打路人耳光》)。打开细读,新闻源取自新华社记者对香港警方的电话采访。接受采访的是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该警员特意向新华社记者强调:“在他们的调查资料里,不存在付姓(笔者注,指大陆女子)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节。”

  笔者也长年从事新闻工作,依笔者早年的采访经历判断,这是一次正式的采访,接受采访的香港警员所披露的调查结论代表了香港警方的正式立场。因而,这次采访及所澄清的一系列调查事实应当是真实可信的。这无疑立即构成令闾丘露薇陷入尴尬的两个问题:

  其一,闾丘露薇“再有道理,动手一定违法……”的判断难免让人觉得牵强附会;

  其二,如果是普通网民,在个人微博上作了与事实存在本质差距的表述那也就罢了。但闾丘露薇不同,因为她被一部分受众尊称为“名记”。既然很有名——哪怕她只是普通记者,受职业属性所决定,广大受众也会将其针对某个公共事件所作的表达视为“职务表达”,对其所持立场视为她所供职的凤凰卫视立场,从而令凤凰卫视的公信力受到损害。

  果然不出所料,笔者对上述“问题之二”的判断迅即得到了验证。凤凰卫视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转发新华社《警方还原幼童小便事件:内地女没打路人耳光》通稿的同时,还另做了两件事:

  事一,凤凰卫视就“小便门”推出网友调查:调查设三大提问六个选择小项(每个问题两个选项),结果,到昨晚22时许笔者撰写此文时止,选择“小孩控制力弱,且可能因种种原因如厕不便”的占91.48;选择“可以理解,如果入厕不便属实”占95.75%;选择“部分香港民众炒作事件,表达‘逢内地必反’情绪”的占90.9%。民意如此一致“一边倒”,是非曲直已无须赘述。凭笔者的新闻从业经验,凤凰卫视突然推此网络民调,其试图尽量“挽回形象”的意图不言而喻。

  事二,凤凰卫视在醒目转发《警方还原幼童小便事件:内地女没打路人耳光》一文之后,还以普通字号配发了一篇《闾丘露薇谈当时为何转发幼童街尿视频》的说明(观察者网注:该文系闾丘露薇在凤凰卫视《时事辩论会》“内地香港民众矛盾正在恶化中?”一集里的发言)。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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