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湾学生“佔院”,香港反对派也正在闹“佔中”,事态发展表明,无论“佔院”还是“佔中”最终都必然导致暴力血腥,财产损失,人员受伤。但是除了暴力血腥之外,“佔院”和“佔中”还有没有其他的相同点呢。“佔院”一开始是“反服贸”,反程序不当,佔“立法院”,又佔“行政院”,随?活动升级,“佔院”的真实面目暴露无遗,其实就是以“反服贸”为藉口,行“反中”、“反统一”之实。“佔院”变调,更让人看清“佔中”的未来。“佔院”变调成“反中”,那么“佔中”会否变调成“反中”?
“佔中”与“台独”沆瀣一气,互相打气,众所周知。2013年10月19日,组织和激励鼓吹“佔中”的朱耀明、工党主席李卓人及“真普联”召集人郑宇硕三人亲赴台湾,会晤台湾民进党主席、“台独”大佬施明德,施明德大放厥词,说“香港回归后连一个特首普选都拿不到”,“令香港从英国殖民地的子民,变成中国殖民地的子民”。无独有偶,“台独”理论大师、台湾民进党创党成员林浊水也于同日应邀到港出席某论坛宣扬“台独”,发表支持“佔中”言论,鼓吹香港要“去中国化”。其实,在“佔中”倡议提出不久,其“独”影就重重。去年6月戴耀廷出席有?深厚“台独”背景的“华人民主书院”举办的讲座,民进党创党党员简锡阶现身,传播所谓台湾的非暴力抗争经验,包括找人假扮警员用木棍打头,然后栽赃警员等。通过现象看本质,“佔中”组织者打?争取“真普选”的旗号,不断积累“反中乱港”人气。
搞事者漠视基本法规定
“佔中”组织者漫天要价,自行其是,漠视基本法的明文规定,漠视中央的宪制地位和权力。在鼓吹“佔中”者眼中,香港就是独立的政治实体,香港普选就是“国家选举”。中国恢復行使香港主权已经17年,基本法第1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因此,香港普选只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的选举,是一种地方选举。这种选举不可能照搬其他国家模式,更不尽可能套用所谓“国际标准”。香港的普选的实施必须符合香港的歷史和现实情况,必须符合香港在中国宪政体制下的法律地位,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戴耀廷等反对派特别害怕中央强调的特首必须“爱国爱港”这个政治标准,他们强烈反对“有政治标准的筛选”,极力鼓吹“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煽动“佔中”向中央施压。为什么?因为他们缺乏一颗中国心,骨子里“反中乱港”,他们根本经不起爱国爱港标准的检验。爱国爱港标准就像一把利剑,断了他们投机“入闸”的可能,断了他们争夺管治权的机会。中央政府确立特首必须爱国爱港的政治标准,是中央政府行使对港主权的表现,其政治和法理依据充足,无可厚非。香港是中国领土,归属在中国主权之下,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毫无疑问,香港受中国宪法和基本法约束、受中央政府管辖,并承担由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义务。世界上单一制国家,没有哪一个中央政府会任命与自己对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担任地方行政长官。坚持爱国爱港标准,坚持不让对抗中央的人“入闸”不只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从根本上讲,也是为了维护香港利益,维护广大香港同胞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市民应抵制“反中乱港”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每一个香港人都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责任,都应该抵制“反中乱港”的“佔中”。反对派置法治于不顾,置香港的繁荣稳定于不顾,置全体港人的福祉于不顾,严重偏离了香港政制发展的宪制轨道,与中央和特区政府离心离德,骨子里不认同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宪制地位。凡是中央和特区政府主张的,他们就反对;凡是中央和特区政府反对的,他们就主张。台湾“佔院”、“反服贸”,后来暴露出“反中”、“反统一”的真面目。“佔中”的真面目就是“反中乱港”。为了阻止“佔中”闹剧上演,全港社会要自觉抵制,全港上下要自觉承担起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自觉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民主法治。这样,“佔中”就必然是一场必败的“反中”闹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