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图遇袭案的两名疑犯,将于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分别被控以伤人及盗窃罪。案件审讯过程,肯定会为社会各方所关注。
而“无独有偶”,就在刘进图案提堂前夕,竟然又发生一宗传媒高层遇袭案件。正在筹备出版的《香港晨报》,执行副总裁利婉娴及新闻部高层林健明,昨午于尖东办公室外出午膳时,光天化日之下,当街遭四名男子用水喉铁通袭击,两人双脚和脸部受伤,幸送院敷治后无大碍。
当然,《香港晨报》尚未出版,利、林两名伤者的名气也不及刘进图,但当事人是传媒从业员这一点则是相同的,因此事件发生后也引起各方关注,而且认为事件并非“纯属巧合”,对传媒从业员接连挨刀挨棒感到震惊。
当然,事出有因,对《香港晨报》两名高层遇袭的原因,目前一切言之尚早,保安局长黎栋国昨日就此严正指出: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不会容忍任何暴力的行为,无论伤者的背景、身份或受伤程度,警方一定会严肃处理,全力调查,将兇徒绳之于法。
有记者问及接二连三有新闻工作者遇袭,是否与新闻自由有关?黎栋国表示案件刚刚发生,现时掌握的资料不多,不适宜评论。
毫无疑问,正如黎栋国所说,本港是法治社会,伤人是不可容忍的行为,不论被袭者是谁都一样;但无可否认,新闻从业员被斩被打,事件的性质可能涉及到新闻自由,这是港人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各方分外重视,也是事实和可以理解的。
因此,面对眼前相继发生的两宗传媒从业员遇袭案,警方必须继续全力跟进,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查出完整真相,将兇徒绳之于法,令传媒安心、市民放心。但是,少数人在事件尚未查明之前已一口咬定是打压新闻自由,而且以此抨击警务处长,这是非常不智和无理的。曾伟雄讲的只是现阶段尚无证据显示与新闻工作有关,难道依法办事、办案要重证据,不是港人社会的核心价值、不需要维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