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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理:李慧玲自抬身价“炒作自己”

“名嘴”李慧玲被商业电台即时解僱,外界有揣测相当正常。联繫到即将发生的“佔领中环”以及“五区公投”等事件,那么,李慧玲以及她背后的政治势力所作所为的目的,也就容易理解了。

    陈道理

  “名嘴”李慧玲被商业电台即时解僱,外界有揣测相当正常。无论如何,在自由的商业社会之下,商台完全有权力这么去做,外人的任何指责在没有证据之下都是有欠公允的。而整件事最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心有不甘的李慧玲精心策划了一起“公关行动”,将自身原因上升到新闻自由层次,更煞有介事地引述“梁振英身边的人”称,自己是梁振英最痛恨的人。不得不佩服李慧玲,深谙舆论炒作的要义,藉“被炒”来将自己塑造成“言论自由的英雄符号”。但李慧玲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公众心中自有数。

  近期有多起与传闻相关的事件,包括《明报》换总编,《苹果》流失广告等,再加上李慧玲“被炒”,以及国际记者组织下调香港的新闻自由名次等等,有人将此总结成“香港严冬”已到,称新闻自由已死等等。这种以偏概全而不去深究事实真相的做法,并不是一个成熟公民社会应有的表现。《苹果》流失广告与其卖弄膻色腥的低俗风格所决定,《明报》当事人自己接受事实并呼吁不要过多解读,这已说明事实。因此,将多起事件的笼统地以“阴谋论”去解读,根本与事实离得太远。

  反对派政客双重标准

  在李慧玲此次事件,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商业电台作为一个商业机构,有没有权力去解僱员工?在香港如此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一间公司如果对属下员工没有聘用与解聘的权力,显然是极其荒谬之事。纵使商台是一个拥有大气电波播放牌照的广播机构,需要承担相当的社会责任,但这也不意味着,电台内主持人由谁担任必须由某些政党来决定。因此,指责商台无权“炒人”、不能“炒人”,于理不合。

  而事实上,李慧玲“被炒”,公众并无多大反应,反应最激烈的是反对派政客,但这种表现是极其虚伪的“双重标准”,试问,《苹果》老闆黎智英每年都不断解僱编辑部主要编採人员,李慧玲又有没有“发声”抗议呢?这些反对派政党又有没有称“新闻自由已死”?从来没有!同样是媒体,何以有如此大的差别?是政治立场决定,还是意识形态在作祟?今年初,美国CNN同时炒了四十名资深记者,包括一些著名的主持人,是否也要质疑CNN是受到中国政府的压力?

  认识李慧玲的传媒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懂得自我炒作、自抬身价的“聪明女人”。当晚被解僱后,她担心是否有人掌握了她的不利证据而按兵不动,等商台发出“君子之分,不出恶言”的回应后,知道商台不会有所公布之后,迅速採取“报復”行动。

  她没有选择普通的场地,而是选择了香港记者协会的会址,其目的就是要将自己能否在商台工作与香港是否有新闻自由捆绑一起。记者会上,她十分巧妙地避过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只以一句“没有做对不起商台的事”轻描淡写,反将问题转移焦点到“新闻自由”层面,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指控自己的僱主“为了续牌而‘跪低’”。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煞有介事地引述一名所谓的“在梁振英身边工作的政府官员”称,“梁振英全香港最痛恨的就是你”,其言下之意就是,这是一宗政治迫害。

  政治表演太过丑陋

  如果这也能算得上是“证据”的话,显然不具有任何说服力。按李慧玲的逻辑,笔者是否也能这样说:一名相交多年的美国总领事馆的人告诉笔者,某某某长期收受相关公司与组织的巨额金钱,其心不正?显而这是不可以的。李慧玲如果真的有证据,就应当公之于众,这样引述匿名消息根本无法证明任何问题,反倒令人相信,她正在“公报私仇”,通过丑化、抹黑僱主与政治人物,来达到淡化自己问题抬高影响力的目的。

  事实上,事件中的另一名主角、商台前行政总裁陈志云昨日在电台中明确表示,李慧玲被炒与商台续约完全无关。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晚在出席公开活动时亦主动回应说:“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提过关于李慧玲小姐在商台的职位或职务的任何事情。特区政府和我本人都十分重视香港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过去如是,今日如是,将来亦如是。”

  公众不可能只听李慧玲的一面之词,关键是有没有具说服力的证据、证人。李慧玲说得如此斩钉截铁,那么她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就指控拿出证据。

  从短短一天的事件,让公众看到的,并非所谓的“新闻自由”已死,而是丑陋的政治表演。这种炒作新闻自由,将自己塑造成“自由符号”的做法,公众已见得太多。当年的郑经翰、黄毓民事件不也如此?联繫到即将发生的“佔领中环”以及“五区公投”等事件,那么,李慧玲以及她背后的政治势力所作所为的目的,也就容易理解了。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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