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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炽华:务实讨论政改凝聚共识

习近平的话,既表达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实现民主普选的承诺,也指明了讨论政改的基础方向和应遵循的原则,表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政府和港人的高度信任和期盼。

    黄炽华 

  国家主席习近平18日会见到京述职的香港特首梁振英,在谈到香港政改时,习主席语重心长地说:中央政府在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普选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务实讨论,凝聚共识,为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下基础。习近平的话,既表达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实现民主普选的承诺,也指明了讨论政改的基础方向和应遵循的原则,表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政府和港人的高度信任和期盼。

  中央指明普选正确路向

  首先,习近平以国家党、政、军最高领导人身份,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再次作了郑重的承诺,粉碎了近来有人散布“假普选”的谣传。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之日起,到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签订,香港回归后的“选举或协商”5字第一次由中国政府作出承诺而写进中英联合声明的文件中,彰显了中国政府在香港回归后赋予民主选举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希望和承诺,一扫香港百年由英殖民统治的独裁和万马齐喑之专制管治;到了《基本法》的讨论和制定,广泛地咨询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宪制规定,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最终达至由普选产生的目标便由《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以法律的形式庄严地固定下来。1997年开始,香港的民主选举,正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使民主基础逐步夯实,民主范围逐渐扩大,民主成分逐渐增加,民主步伐越迈越快;而到了2017年是香港回归20周年,就要实现过去港英统治155年所未有的民主,并由习近平主席再次作出郑重声明,显示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同胞当家作主的充分信任和支持,我们还有什么疑虑么!

  然则要达至普选,就必须有共同遵守民主的“契约”,这契约,就是香港的《基本法》。《基本法》以法律形式,清晰地规定了达至普选的原则,即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规定了香港民主普选的方式,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规定了民主的目标,就是最终达至普选;规定了行政长官必须由中央政府任命才能生效。习近平的嘱咐,指明了香港普选的正确路向,这就是依法。按《基本法》规定去做,就依它则顺,循它则正、照它则快、按它就赢。

  其三,因为香港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的行政管理权、主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因而,香港的政制发展和普选制度也应遵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办事。关于香港普选步骤,2004年人大常委会已定下了由下而上、由上而下达至民主普选的“五步曲”;2007年12月更决定了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民主普选的程序。今年3月和11月,乔晓阳主任和李飞副秘书长更在深圳和香港阐释了“提名委员会”的含义是机构提名及其组成原则,而“民主程序”即体现集体意志的民主力量。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服从中央,体现了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宪制权威。讲务实,就是要根据香港的回归事实去思考普选方案的依据。习近平讲按人大常委会决定,就是香港普选要处处维护和体现一个国家对香港“两制”的主权的事实,一点也不能含糊。

  以《基本法》凝聚社会共识

  民主普选的前提是理性。美国柯恩教授指:“如果人类不能联合在一起制定法则并服从所指定的法则;如果人类不能互相讲理、互相理解,那就有理由说民主只是空想,因为它要求的前提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则(或曰“契约”),各行其是,公说公有理,普选就渐行渐远。香港的法则就是《基本法》,唯《基本法》能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至于妥协,它是民主的核心,不愿妥协,就是独裁,普选目标也永难达到。

  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应成为香港政改咨询的依据和指南。期望香港各界,以此讲话为纲,理性务实地讨论,妥协互谅,以便及早凝聚共识,为实现2017年普选而共同努力。

  作者为香港特区政府公共论坛成员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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