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最近推出位于筲箕湾的市区重建项目“乐融轩”,共提供二百七十四个私人住宅单位,其中二百一十四个中小型单位,设计“实而不华”,以贴近市价发售,其馀六十个为出租长者单位,让年长及年轻的家庭成员各自拥有独立的居住空间,但又方便互相照顾,以鼓励“长幼共融”的良好社会风气。如买家同时租用长者单位供父母或其他年长亲人居住,可获优先选购单位。
社会对此项目反应不一,当中有不少支持意见,认为房协这个项目的理念创新,能迎合现代社会的实际需要,但我们亦留意到有个别人士持不同的意见,对“长幼共融”的理念及项目的订价及目标对象提出质疑,认为房协应降低售楼或提供资助,我希望在此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引入“长幼共融”的构思是源于一个有关长者房屋需求的研究,该调查结果显示现时很多年轻家庭虽然独立生活,但仍希望可以与年长父母毗邻而居。有见及此,房协一如既往发挥“房屋实验室”的功能,尝试发展这个“长幼共融”的先导房屋项目。若市场反应良好,亦希望其他发展商能把这个模式进一步推广。
我们明白部分人士可能对这项目的性质并未充分了解,因而出现期望落差。事实上,“乐融轩”为房协六个与市建局合作的重建项目之一,土地是透过市建条例规定的补偿额,向业主收购业权而取得,而项目亦必须依据既定的重建政策和框架发展,亦即是兴建住宅及商业楼宇。由于这并非资助房屋项目,买家可自由买卖,不设转售限制,因此房协必须按市场价格出售。此外,在没有入息和资产审查的情况下,如为买家或租户提供资助,项目便有可能补贴了非目标买家,甚至引致炒卖的情况,影响真正的用家。事实上,房协亦有发展其他资助房屋项目,如出租屋?及资助出售房屋“绿悠雅苑”等,回应市民不同的房屋需要。
房协是一个非政府机构,以自负盈亏的模式营运。虽然我们肩负社会使命,配合社会的需要为香港市民提供适切和可负担的居所,但亦必须发展一些可带来盈馀的项目,令机构能持续发展。我必须强调,房协发展任何项目,均不以赚取利润为首要目的,例如“乐融轩”亦将部分单位出租给长者居住。房协个别项目即使带来盈馀,亦会投放于其他回馈社会的业务上,例如上述的资助房屋及各项旧楼维修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