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末代港督”彭定康,日前接受《华尔街日报》访问,指香港早就具有很多民主社会的特徵,现时港人唯一缺乏的就是普选自己政府的权利,还说任何人企图阻止普选都只会是“白费气力”。
彭定康因此还“自责”说,他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英国当年没有在中英会谈期间採取措施,落实《中英联合声明》中有关选举的规定……云云。
这个肥佬彭,早前英国剑桥大学校长的位子已经“没得捞”,现在是不是得闲过头无事可做,才又来“发嗡风”?否则,在特区政府尚未就二○一七普选特首展开咨询之际,何劳他这个外人急不及待来插口?
更可笑的是,这个肥彭,可能很久已没有泰昌蛋挞吃,已经忘记香港九七回归和香港社会是什么一回事了。
肥彭说,香港社会早已有很多“民主社会特徵”,不知这个“特徵”包括些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英国殖民统治包括肥彭自己都绝不是什么“民主特徵”,而且恰恰相反,这句正好证明,港人九七回归祖国、在基本法规定之下,今日才能够“具有民主社会的特徵”。
同样,肥佬彭说后悔中英会谈期间,英国没有就普选问题“採取行动”,不知道那时英国人可以採取的行动是什么?是由港人“普选港督”吗?否则,回归后港人普选特首,又与英国人、肥佬彭有什么关系?
怪不得连肥彭老友“卿姐”也要大发娇嗔,指肥彭这话讲是讲得对,不过“讲迟了十几年”。其实,肥佬彭就是“讲早十几年”,也是废话而已。
今天,港人根据基本法,可以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但选举必须在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决定”之下依法而行,捨此别无他途。中央有诚意给港人依法普选,绝无“企图阻止”之意,肥彭说“企图阻止”是“白费气力”,看来,指手划脚,乱嗡廿四,才是“白费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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