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判
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
9月26日,李某某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案件从案发到一审,始终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新闻记者持长枪短炮守在法院门前,捕捉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细节;网络上,“事发经过揭秘”、“案件真相”等微博、帖子不断翻新;要求严惩的声音和要求全面公开案情的声音不绝于耳。司法审判处于360度的聚光灯下,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能公开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信息;强奸案件还涉及个人隐私,依据法律,受害人信息和案件详情也不能公开。法院应该顶住舆论要求全面公开的压力。”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席小华说。
一审宣判后,审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案件审理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海淀法院审委会委员范君说:“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身份信息保护、犯罪记录封存,法院对宣判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为保证宣判公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京法网事’对案件宣判情况进行了微博播报。”
“在舆论如此的压力下,法院经受住了考验,做到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为任何舆论所左右。”席小华如此评价。
如何平衡独立审判和舆论监督的关系?《意见》提出,要研究和把握自媒体时代舆情与司法审判相互影响的规律与特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正确对待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及时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敢于抵制非理性、非法的诉求以及恶意的舆论炒作,善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常态化的良性互动。
除了舆论,法院审判还可能面临来自各方更加隐蔽的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的一项原则。法院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
对此,《意见》提出,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副庭长,要坚决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上级法院要坚决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