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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庸:“香港电视”成反对派筹码

看新闻报道,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未获发新免费电视牌照,疑似“死因”首度公开。早前香港电视员工总会估计有8万人参加集会;警方则估计约2万人游行,全日有3.6万人出席政总集会。

  看新闻报道,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未获发新免费电视牌照,疑似“死因”首度公开。港视落选主因是计划书太进取,“企硬”启播6年内提供30条频道。

  早前香港电视员工总会估计有8万人参加集会;警方则估计约2万人游行,全日有3.6万人出席政总集会。显然事件已经开始演变成一桩社会政治事件。

  笔者知悉,香港电视声明指,港视一直希望政府公开交代不获发牌的理据,因此,若政府能公开解释,为何临时更改发牌无上限的开放政策及当中的程序,以及能合理解释不接纳香港电视的原因,香港电视可以考虑不申请司法覆核。

  笔者认为,此等“协议”式声明,似乎是在与政府商讨“合同条件”。但笔者知道,一般来说,在普通法,当事人以协议方式来削弱自己或对方的法律权利(例如:司法覆核)是有问题的。虽然未至于犯法,但此等口头承诺绝对不具法律效力,只能当其是泛泛之谈。

  不应让政客借事件上位

  香港电视员工抗议事件不应演变成公会式社会事件,港视员工亦非劳工,他们是文人,追求更多思想上的理想,亦抱有对其他社会议题的诉求。香港电视事件不应超越劳资纠纷界线,不应如惠康事件般让政客藉机会上位。

  作为香港电视申请牌照失败事件的持份者,曾为今次事件公开表态的,主要是生意人、打工的艺员、打工的幕后工作者及在社会上力求争取“公平、公正、公开”等几类人。笔者认为,艺员难以吃回头草(对此,笔者感到可惜);相比之下,幕后工作者转工反而较容易,而生意人发表言论的主因是基于商业考虑,以商业逻辑来推想他们的言论和行为就不会离真实太远。至于外界的影业界为何支持香港电视,一是笔者相信这群人中有不少是各团体的发言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能不为事件多说几句;二是怕了一台独大被剥削,也希望引入行业竞争,望能水涨船高,为自己及同行带来更高收入。

  笔者认为,香港电视不像惠康百佳,不是一般抗争,外人不应插手。简单来说,现时可从“政治决定”和“公平原则”两个方向看待这件事。从这两个方向看,笔者相信,香港政府已将香港电视的牌照申请考虑清楚,笔者不相信政府的最后决定是“隻手遮天的决定”,分析如下:

  一、政治决定:以笔者多年观察,所有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等西方先进国家都暗地里监察媒体。如此推论之下,香港又怎会例外?电视媒体乃比报纸媒体更有影响力的媒体。示威者要求在完全没政治因素之下发出电视牌照,岂不是天方夜谭?不论大众喜欢与否,无可否认,这是一个政治决定。

  二、公平原则:基于公平原则,香港电视现时有机会作司法覆核。但司法覆核的作用主要是监察政府在处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否越权,牵涉到的大部分都是程序上的事宜,是属于最表面的审查,完全不会触碰到内部理据或保密游戏规则等问题。就是搜集到相应的内部证据,法庭也会基于保密理由不予呈堂,到时岂不是要各路人马白走一趟?

  笔者反问一句:为何申请电视牌照要经政府审批?这正正是因为电视牌照本身就充满政治色彩。申请电视牌照本应就是一桩政治事件,后被稀释成商业事件,甚至被示威者说成与争取香港人的自由/民主有关。示威者对事件的误读程度之高,岂不是最情绪化的一个演出

  作者为促进现代化专业人士协会副会长,律师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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