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昨日开会,反对派议员范国威提出了一个议案,名曰:“政府制订政策时须以‘港人优先’为依归。”
会上由出席的官员作回应,教育局局长吴克俭解释了在学位分配问题上一些优先照顾港人的做法,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也介绍了本港房屋政策以“港人优先”为大前提,公屋服务对象是在港住满七年的居民,私楼也优先照顾港人的住屋需要,包括“双辣招”……。
反对派议员对官员的回应当然不会“收货”,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的要客观、公正探讨问题,而是以“港人优先”为幌子而企图干扰两地沟通来往、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而已,用心不良是不言而喻的。
事实是,要求特区政府在制订一切政策、措施时都以“港人优先”为依归,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假议题,既没有足够的法理依据,更没有任何必要性或迫切性,更不应笼统地要求立法将“港人优先”列为政府制定一切方针政策措施的唯一依据。这是不合逻辑、不利施政;也不利香港的。
事实是,眼前虽然没有这个所有政策都要以“港人优先”为依归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行上,港人利益、需求得到充分维护,是已经贯彻落实在施政各个方面的。房屋政策、医疗政策已不待言,来港未满七年不可以申请公屋、非本港永久性居民接受公营医疗要按成本收费,就是眼前,“双非”孕妇来港产子已实行“零配额”、奶粉出口限带两罐,还有新界北区幼稚园学位亦优先确保原区子弟原区入学,以至连曾经拟议中的深圳非原居民可以“自由行”被叫停、内地城市来港“自由行”的数目暂不增加……,可以说无不都是把港人的需要和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这亦是政府施政为民、以市民福祉为归的应有之义。
但是,在此情况下,在两地关系越来越密切,香港发展亟须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流的趋势下,以立法形式来强调、突出“港人优先”,其唯一起到的效果只会是增加误解、窒碍交流、不利发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