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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微博团队:庭审直播不存在选择性公开

庭审是公开的,不存在有选择的公开。只要是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并不存在有选择或者没有选择的公开。但因为是微博,如果一下子一大段贴上去,可能市民就不看了。所以需要做总结,做提炼。不过,他们可能也会逐渐尝试摸索完整的庭审微博直播。

  两个案例/

  发现“丁书苗戴帽受审”引热议立即找人核实

  9月24日上午10时35分,丁书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京法网事发出一条庭审播报微博,图片显示,身着粉色毛衫的丁书苗,戴了一顶太阳帽坐着受审。这条微博发出去后,有网友表示,“丁书苗居然可以戴帽子上法庭,这是有啥寓意么?扣帽子?保护伞?”网友质疑,“这是否属于特权?”

  11点04分,京法网事转发微博,特别附上“鉴于丁羽心(即丁书苗)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其戴上帽子。”

  这条微博,正是赵岩发出的。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进行微博播报的过程中,播报员也需要随时注意网友的评论。对于网友的疑问,有必要回复的就要回复。他发现网友提出的疑问后,立刻找人核实丁戴帽子的原因。很快,他得到了权威解释,于是他马上发出微博,在20多分钟内对网友作出回应。赵岩表示,丁戴帽子受审的图片出来后,这和公众常识出现偏差,网友自然会有疑问。而通过微博回应,不是因为有特权,而是身体原因得到法官允许后,就不会再有不必要的猜测,舆论也就平息了。

  “播报首先忠实的是事实,不能作假,也不能只是突出人性化,关键在于公开事实,说明原因。”9月17日,冀中星爆炸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京法网事在微博直播中发出一条微博:审判长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询问被告人冀中星的身体状况,问其需不需要喝水。法警为被告人冀中星准备了一瓶矿泉水。

  赵岩说,当时自己播报时就是忠实还原庭审现场。通过播报把庭审状况告诉大家,也是传递一个信息,法庭并非高高在上,而是有司法温度的。播报也不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把庭审的现场也传递出去。

  微博庭审播报内容甚至还包括了突发事件,赵岩甚至开玩笑称自己其实也是有媒体视角的。丁书苗案开审时,她在上午突然身体不适,现场的医生为她服用了止疼药。这个事件发生后,法庭在上午11点30分休庭。而赵岩在11点32分把这个第一手的消息播报了出去。“所以我不光是播报,我也在观察。”

  无图播报李某某案有辟谣有回应

  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9月25日,京法网事预告了第二天直播宣判,并将直播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的信息。9月26日,李某某案宣判期间,京法网事特别提到,“合议庭再次重申,今天参与宣判的全体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司法审判,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微博直播过程,宣判照片并未披露。赵岩介绍,这是一次没有现场图片的播报。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能推断出未成年人姓名、住址、图像的,都不得披露。这就是法律标准,因此直播中,微博上没有照片,也回避了能推断出身份信息的内容。在这次庭审播报中,法院有效平衡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和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关系,这个案例对以后也是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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