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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遏制公款送礼就要让公款切实“姓公”

不管是中秋送月饼还是国庆送礼物,虽然打的都是人情幌子,但多数都是“暗度陈仓”,行的是权力寻租或利益交换之实  中秋、国庆两节旋踵即至。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对于收受节礼,党纪、政纪、法律都有规定,每逢重要节日也通常予以重申。但这种歪风并没有因为一道道禁令而有所收敛。如何才能从根本上破除节日腐败之门?

  要通过改革预算制度,公开“三公”经费,实现预算透明化、精细化,管住乱花钱的手。要通过健全权力的分解制衡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公开,防范公权力私人化。要通过完善党纪法规,加大对送礼者、受贿者的惩处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各地区各部门细化举措,增强具体落实办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简单地转发文件了事。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督促落实,通过举报曝光推动落实,通过严肃惩处保证落实。

  要使公款切实“姓公”,全面服务于公共事业,就要在财政资金预决算、审计监督以及管理使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每一个部门都要科学制定预算,严禁“弹性经费”;严格财政拨款单位的全年经济审计,加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民众参与的外部力量监督;实现权力分散制约,避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压缩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的权力,使公款流向更加透明公开,并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公款一旦无法“私用”,公款送礼自然也就送不起来了。

  人们送礼,无外乎是借助官员手里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好处,这也从深层次反映了人们对于社会公平缺失的担忧。如若不送礼,自己就不会通过公正公平的途径获取利益。因此,除了用各种硬性的手段和规章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外,更长久的办法则是逐渐恢复社会公正公平竞争的氛围。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大家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的回报,那谁还会去送礼?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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