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人民虽有集会及结社的权利,但绝非无限上纲,可以漠视法纪及多数民众的权益,到处喷漆、破坏及毁损公物,最后还是要靠全体的财产还回复,付出庞大的社会成本。抗议民众拍拍屁股解散走人,剩下的烂滩子就交由政府收拾;抗争团体将台湾比喻成电影悲惨世界,伴随着激昂的音乐,悲惨世界当时是发生在非法统治时期,而如今台湾已渐入政党政治常轨,两者情况岂有相比之处?固然在大埔事件中,苗栗县政府在执行上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正当性上及合理性上,部分学生,一连串开始蛋洗“行政院”,涂鸦公共建筑,在凯道游行,农民阵线,及一些导演文学家支持之,到处贴东西等举动,实在难以取得多数民众的共鸣,反而失去与模糊原抗争的诉求。
另外,透过激情的鼓动与歌曲的感染,企图扩大更多群众的参与,但也必须留意可能会带来反面及负面的作用与效应,最后使群众运动污名化,社会运动沦为政治运动,为一些谋取政治提名、企图得利者找到了表演的舞台;科技的发展成为运动动员的工具,而失去人本价值思考的空间。
再者,民主的圣洁实不容激进街头运动及暴力脱序反社会行为所污染。在二十世纪理性主义伦理的浪潮下,世界各国的经验都告诉我们,公共议题只要对多数人有利,自然会得到民众的支持;但今日台湾社会运动,已经渐渐成为少数人喊价的筹码,这种举动并不足取。看看被喷漆过后的环境、贴满标语后的景况、因维安受到伤害的警察,让我们更心痛台湾社会及民主发展,何以至此?中央与地方执政者当然要深自反省,但抗争民众也必须学习尊重及包容,自己永远无法代替全部台湾两千三百万人的意志,否则就是民主的滥用及民主的偏差。
值得探讨的是,到处开花的拆政府动作,能否达成其目的?还是反而引发多数沉默民众的反感?倘若继续透过激进行动企图达成诉求,那么台湾文革可以宣告正式来临,斗争运动开始展开,喷漆及破坏公物后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及形象所受到的伤害,恐怕也不能不考虑。
我们表达对马政府或地方政府不满的方式,最有效的方式,还是透过民主选举,来进行体制内的改革与调整;台湾无论是透过政党再轮替;或是修法及立法手段,都远比法动体制外的群众运动革命,要来的有效及正当;并且所付出的代价也比较经济。“昨天拆大埔,今天拆政府!”已经变质成反马英九个人运动,其背后的动机与用心不言自明,马英九下台,问题就解决了吗?不满者就能转为满意者吗?大埔事件中,我们实在忽略大多数沉默的苗栗县民声音,失去了法律的焦点及公共议题讨论的空间,而只强调房子拆了的事实,这绝非讨论公共议题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