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香港又开始讨论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论者不禁会问,怎样才能选出一位众望所归的行政长官?
先谈选举办法,反对派普遍认为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门槛应该降低,甚至废除提名门槛,选出的行政长官才有广泛代表性。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先生则于《明报》撰文指“各国选举提名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限制,但这些如国籍、年龄、犯罪纪录、财务纪录等,都是一些技术规定,但却不是以政治意识形态,诸如‘爱国爱港’,作为思想鑑定,更不是以预选作为筛选”。蔡先生所举的例子是“国家”,但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奉行“一国两制”,并不是“国家”。作为一个中国城市的首长,理应“爱国爱港”,否则不能确保当选的行政长官能维护国家和香港利益。
当然,我们可以不断思考如何将“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变得更广泛,令选出来的行政长官更具民意基础。照抄欧美民主制度,并不符合香港现况。去年底,美国总统奥巴马以332张选举人票再次赢得总统宝座,大胜只拿到206张票的罗姆尼。不过,如果利用普选得票率,奥巴马得票率为51.1%,而罗姆尼得票率为47.2%,二人得票率差距仅3.9%。奥巴马仅以些微票数连任总统,得票率不但下降,而且与共和党候选人得票率差距由2008年的7.2%,收窄至3.9%,反映美国民众对奥巴马连任总统有保留,并非众望所归。英国保守党情况更不堪,若非得到自由民主党首肯,保守党早就变成“跛脚鸭”政府,甚至不能执政。
早前的教皇选举最特别之处是,拉票被认为是亵渎信仰,自吹自擂更是悖离天理的亵渎行为。所以,在选举期间,没有任何拉票活动。其实,拉票虽然只是一种自我介绍方法,让更多人认识候选人政纲。不过,选举政纲往往只是空头支票,有口才和魅力的候选人往往能在选举中佔优。当年,奥巴马凭一个“Change”,配合其演说技巧,将这个“Change”无限演绎。但四年后,美国经济没有真正好转,而且还要面对财政悬崖问题。显然,这个“Change”只不过是“做梦工场”。今日,政党喜欢用社交网站宣传和拉票,他们多利用超简短讯息和“出位”言语,博取Like(赞好),但多人Like的人与事,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市民在社交网站不能取得足够资讯。假如市民“照单全收”这些资讯,会造成许多不理性思考。
无论如何,香港市民必须理性思考香港需要怎样的选举制度和行政长官。有民主固然是好事,但直选办法并不是万应灵丹,否则英美早就变成“天堂”。所以,我们需要因应香港情况设定最适合的普选方案,而不是盲目跟从欧美的选举制度。
作者:马震宁 为香港青年智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