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当前对反对派来说,他们要求普选的用心和努力可以不用怀疑,但他们对基本法有关规定、对二○○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理解得够充分吗?给予的尊重又足够吗?如果一方面侈谈要普选、还要是什么真普选,但对基本法有关条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却视而不见、一字不提,只讲什么一人一票的“普世价值”和国际准则;不实实在在的研究日后的提名委员会如何按照现行的选举委员会组成,反而天马行空的杜撰出什么十万人提名、八万人提名;还有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乔晓阳提出来的“爱国者治港”、“抗中者不能当特首”,不是从“一国两制”和国家的主权、安全的高度给予理解和尊重,反而认为是什么“剥夺了港人的选举权”,这样,意见又怎能够沟通?共识又怎能够形成?政改这条航船又怎能够前进呢?
事实是正如张晓明主任昨天在致词中所说,中央支持香港实现普选的立场和诚意是不容怀疑的,但要想尽快到达终点,就必须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航道上往前,而不是走弯路。
因此,反对派如果确有普选要求、确有普选诚意,眼前最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对基本法有关条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给予应有的、不可或缺的理解和尊重,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意见大可提出,如人数多寡、界别比例以至提名门槛都可以慢慢商定,但不可以“全民提名”,因为这是违反了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同样,对“爱国者治港”、“抗中者不可以当特首”,对其具体内涵定义可以从各个方面作出探讨,但特首必须得到中央任命这一大前提既是宪制规定、也是不可以改变的事实,而且对港有利无害,是必须给予理解、尊重而不可企图予以否定的。因此,对基本法及人大“决定”的态度,就是鑑别真普选和假普选的唯一“分水岭”,不尊重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再说一百遍真普选也是假普选,不可能达到普选目的的。
当然,理解、尊重、包容、互动,必须是双向的;香港从来都是一个自由、多元化和多变的社会,各方人士和市民大众对事情提出各种不同的理解和意见,不代表政治上的对立和对抗,应该看到反对派中除极少数外,绝大部分是希望可以看到香港继续繁荣安定、普选终于有成功实现的一天,对他们的一些质疑以至反对的声音,同样也可以用理解和尊重的态度给予包容,并且争取作出互动。张晓明主任昨天前赴立法会出席午宴,为什么会得到各党派团体议员的一致好评、为什么会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的欢迎和支持,正是由于大家都非常高兴看到“中联办”走出了和立法会沟通、和各党派包括反对派议员沟通的一步,释出了善意、表达了诚意,同时也正面阐述了严肃的普选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