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6月24日发表评论文章,原题:处理斯诺登事件 香港坚守法治
特区政府昨日发表声明,指斯诺登昨日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径,离开香港,前往第三国。特区政府已就斯诺登离港一事,通知美国政府。在斯诺登事件上,香港特区政府始终坚守法治,按香港法律及机制处理事件。香港处理斯诺登事件,坚守法治,为香港在维护人权和法治方面赢分,加强了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
《华盛顿邮报》早前引述美官员报道,美国当局已要求港府根据美国法庭的临时拘捕令,拘留仍藏身本港的斯诺登,并准备引渡他回国受审。特区政府昨日发表的声明也提到,美国政府早前曾向特区政府要求向斯诺登发出临时拘捕令。但是,由于美国政府的文件未能全面符合香港法律上所需的要求,而在香港是执行香港法律,并非其他国家法律。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以供律政司考虑美方要求能否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特区政府在未获得足够资料处理临时拘捕令的情况下,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
处理斯诺登事件,香港坚守法治,无惧美方施压,是为人类人权事业和法治秩序作出贡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斯诺登揭露美国监控全球网络,让世人看到,美国是侵犯人权和隐私权的人权危害者。斯诺登说,曝光“棱镜”监听项目是自己良心上无法允许美国政府侵犯全球民众隐私以及互联网自由。斯诺登表示,他之所以选择到香港泄密并接受采访,是因为香港有保护言论自由和异议者人权的承诺。斯诺登选择香港作为第一落脚地,也彰显了香港“法治之都”对言论自由和异见者的保护。
尽管斯诺登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径离开香港,但事件仍未结束。美国应就入侵中国内地和香港电脑作出交代,应就监控全球网络作出交代,为其劣行道歉,承诺不再入侵包括本港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地的电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