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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欧盟无端搞“双反”一举多输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不但遭到中方及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坚决反对,也招致欧洲企业界、学术界、主流媒体的强烈批评。有专家指出,欧盟此举不但有违公平公正自由开放的贸易原则,也与其一向推崇的低碳经济理念、使用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政策背道而驰。

  >>点评<<

  损人不利己

  白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对欧盟来说,靠“双反”手段制裁中国的光伏产业就是为了“吃独食”,但欧盟的这种做法是“损人不利己”。

  首先,世界各国的光伏制造业起步时间都不长,技术差距并不像电子信息、汽车等行业那样大。与欧盟相比,中国还占有规模经济与劳动力资源方面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有条件使光伏产品做到物美价廉,而欧盟起码很难做到价廉。即使“赶”走中国厂商,欧洲当地的厂商也未必完全能填满“腾”出来的市场空间。

  其次,欧盟滥用“双反”手段,中国方面不可能总是无动于衷。2012年末,中国已对欧盟的多晶硅发起了“双反”调查,但是多晶硅涉案金额较小,不排除在光伏以外的其他领域做出反应的可能性。

  再次,中国的光伏产业链在欧洲国家的延伸部分很长,除了上游的多晶硅等原材料部分外,欧盟国家在进口、安装、售后服务等下游环节也具有很大的增值空间。据估计,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仅德国就会有超过8万人失业,而在全欧洲范围内,将会有接近25万人的“饭碗”受影响。

  片面追求“单赢”,会使欧盟国家付出更大成本。欧盟国家在对华光伏案上需要使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大体均衡。欧盟应该更多从“双赢”角度看待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拓展空间。欧盟的蛋糕做大了,更多国家能从欧洲经济复苏过程中获益。

  破解中欧光伏困局,只要追求“双赢”的预期收益大于“单赢”,就存在着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基础,而谈判又是妥协的艺术,需要参与各方为此支付成本。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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