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基于暴力之上的社会管理不可持续

2013-03-05 08:06  来源:大公网

  大公网3月5日讯 今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学者郑永年的署名文章,题为《如何建设中国大社会?》。文章摘录如下: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实现政府向社会分权,在建设“大社会”和“强社会”的同时,也建设一个“好社会”。实现这些目标至少有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内容,一是培植新的社会组织,二是改革现存社会组织,三是实现社会对政府事务的参与。

  首先,需要培植新社会组织。很多地方在作培植新社会组织方面的改革实践。但各地进展不一,其中北京、上海和广东走在全国的前列。尤其是广东在各方面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为了培植新社会组织,广东省率先简化了社会组织登记条例,并且采取了很多举措来实现赋权社会的目标,例如政府向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收购社会(组织)服务等等。广东的大部制改革的正在进行的一步,就是政府向社会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

  不过,现实地说,如果社会没有空间来组织自己,就会很难承担由政府下放的权力。这就首先要求给予社会自我组织的权利。只有有了自我组织的权利之后,社会才能发展出自我管理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不仅要向社会下放权力,而且更要花大力气来培植社会组织。政府向社会下放权力,不是说政府完全可以不管社会了。向社会分权只是政府转型,即从控制和直接管理,转型成为规制型政府的重要一环。

  应当意识到是,赋权社会并不只是简单地分权给社会,更重要的是要培植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和力量的产生和发展需要时间,政府要在这个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至少在初期。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如果政府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力量的产生和发展,就会有助于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建立一个良性关系,也就是说政府和社会组织结成伙伴关系。

  今天,在很多国家,无论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越来越呈现出各种不同形式的紧张关系,甚至对立和敌视的局面。中国可以从其他成功的国家学到重要的经验教训,避免出现这样一个局面。如果要达到这一目标,政府必须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培植。广东的做法就是,不仅让渡更多空间给社会,而且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培植。从长远来看,这种实践具有很大的政治意义。

  其次,改革传统社会组织。同样,也不应该忘记改革现有的社会组织。中国的现存社会组织实际上是很强大的,主要包括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在建国初期,这些组织在支持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建设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作用。现在,其他社会力量已经崛起,这些传统社会组织也面临改革的压力。很显然,这些组织必须转型。它们要成为真正能够沟通执政党及其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中介组织,而不是简单地依附于前者。

  也就是说,它们至少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条腿在社会,一条腿在政府,是一种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平衡力量。传统上,它们光依赖政府,和社会无关。但如果改革后它们光代表 或者依赖社会,就会和新产生的其他社会组织没有什么差别。这些传统社会组织的改革目标应当是成为“中介”,即连接政府和它们所代表的社会组织。例如,工会在劳、资、政三方谈判过程中,不仅要代表工人的利益,也要考量到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也是政府所应当考量的)。这些方面,广东和北京的改革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可以加以总结,一方面可以深化那里的改革,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其他地方推广它们的经验。

  其三,社会的政治参与。建设大社会和强社会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实现社会对政治的参与。社会管理要改变自上而下的思路,要强化社会对政治过程的参与。传统的“维稳”思路已经证明为走不通,因为它制造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基于暴力之上的社会管理不可持续,政府和人民陷入恶性互动,最终会造成弱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实际上,中国并不是一定要走上这样一条道路的,其它更有效、更符合人性的途径也是存在着的。

责任编辑: 方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