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包括陆军集团军司令官的名称变更为野战军司令官或者作战司令官等内容的《军队人事法施行令修订案》获国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军队人事法施行令修订案》,第一集团军司令官和第三集团军司令官的名称变更为第一野战军司令官、第三野战军司令官,第二集团军司令官的名称变更为第二作战司令官。陆军第9715部队部队长和人事司令官被列为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国军主要部门长官。
海军的航海兵种、机关兵种(机关兵指在军舰的轮机舱工作的士兵)、情报兵种合并为舰艇兵种。
空军的南部、北部战斗司令官的名称分别变更为南部、北部空军战斗司令官。
韩国防部官员表示,《军队人事法施行令修订案》中变更后的名称其实已经广为使用,只是因为未在法律上具体反映,所以在此次修订案中予以了明确。
此外,包括允许普通人阅览、复制军事法院判决书、证据目录等内容的《军事法院法修订案》也通过了国务会议的审议。 知远/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