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陆续出台为参军解除后顾之忧
近日,针对军人的多项优惠与保障政策陆续出台,为适龄青年参军提供多项便利,解除后顾之忧。
7月23日,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转业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培训、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优抚对象保障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考学优惠、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7月25日,教育部、总参谋部又发布《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据统计,2011年全国参训退役士兵有29万多人,参训后就业率在70%以上;2012年全国参训退役士兵超过32万人,参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民政部部长、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立国表示,要以征兵时间调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等为契机,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让士兵退役前全面了解安置政策。
“目前,各地适龄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参军,很多地方形成了参军入伍的热潮。”,耿雁生表示,2013年征兵命令发布以后,各地迅速展开行动,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分析指出,对退役士兵上学、就业的政策扶持有利于全国征兵工作的展开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