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诺登曾是美国中情局的技术人员,只因他6月9日在香港接受英国记者采访时的一番言论,美国政府的一项秘密情报监视计划——“棱镜计划”大白于天下,令世人震惊。
大公网军事讯 美国政府7年中一直在收集美国国内的电话记录,且在近6年的时间里秘密地从互联网公司收集国外的外国人信息。本周,这些情况的曝光不出所料地引发了自由派人士和公民自由论者的愤慨。不过,埃默里大学法学教授查尔斯·A·沙诺(CharlesA.Shanor)却在《纽约时报》发文称,“不必对美国政府信息监控大惊小怪”,因为被索取的原始“元数据”不会被任何FBI探员直接看到;因保护国家安全而侵犯隐私权的情况被最小化了,无需去神经兮兮地担忧政府正在监视自己。全文如下:
美国和那些由无视人权的专制独裁者统治的国家相比,是否只是五十步笑百步?如果美国自身就是一个实施大型监控项目的国家,那奥巴马总统在周五与习近平主席进行高峰会晤时,他还好意思开口提人权问题吗?尽管奥巴马发表了诸多结束“反恐战争”的言论,他是否已经把“数据挖掘”推上了一个连他的前任乔治·W·布什(GeorgeW.Bush)都无法想象的新高度?
我们从已经公开的信息中得知,在奥巴马政府时期,联邦调查局(FBI)运用《爱国者法案》(PatriotAct)赋予的权力来获取这些信息;外国情报监视法院(ForeignIntelligenceSurveillanceCourt)的法官们批准了这些信息搜集行动;而拥有监督权力的国会成员也得到了相关通报。其中一些人,例如科罗拉多州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尤德尔(MarkUdall)和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罗恩·怀登(RonWyden),都对数据采集的范围感到不安并公开表达了异议,尽管在这些情况被曝光之前,保密规定禁止他们更加具体地表述自己的担忧。
很明显的是,这三个政府分支机构都参与了针对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的记录搜集行动。国会在9·11之后通过了《爱国者法案》,其中第215条赋予了行政部门搜集信息的权利。且正如领导参议院情报委员会(SenateIntelligenceCommittee)的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黛安娜·范斯坦(DianneFeinstein)所确认的一样,监督委员会对此完全知情。这些行动都是由终身制联邦法官所批准,他们都曾宣誓守护宪法,包括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没收的《第四修正案》(FourthAmendment)。表面看来,我们的制衡机制似乎运转顺畅。
然而我们无法排除一种可能性,即政府获得的大量文件会在某日被非法滥用。但尚无证据证实这种情况已经发生。
首先,电话谈话的内容并没有被提供给政府。实际上,《爱国者法案》不包括提供电话内容。
第二,两名公开抱怨的参议员,怀登和尤德尔,在委员会中明显属于少数。否则,这个由两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可以举行听证会,或闭门,或公开,来获知更多的具体情况,并准备通过立法来限制FBI的数据搜集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