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七机部”
1964年12月26日,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的决议。李法瑞解释,服务于七机部的研究所,统一以“7”开头,按照序列命名为701所、702所、703所,等等。
与此同时,国防部五院一分院更名为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一研究院。它后来先后更名为航天工业部第一研究院、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等,亦称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李法瑞介绍,第一研究院下辖的研究所以“1”开头,按照序列代号分别为11所、12所、13所、14所、15所、17所、19所。
原打算成立的新的专业所——16所、18所赶上“文革”被耽搁了,直到前几年,才设立18所。“17所在20世纪80年代划到二院去了。”
“一分院的时候叫室,后来改称部所:没转业之前叫部,转业以后叫所。”李占奎说。
11所是原来的总体设计部,按照专业下有总体室、结构室、遥测室、弹头室、伺服机构室、设计保障室等11个室。
“按照型号分最多时有5个总体室,每个总体室负责一个型号。从1969年到1974年,逐步撤销总体室,后来变成2个总体室。”李法瑞详细解释。
随着国防部五院改为七机部,相关单位完成集体转业。“正式脱军装是1965年6月1号。5月31号之前可以穿军装,6月1号以后就不能穿军装了。”李法瑞说。
1965年,国防部五院四分院改称七机部第四研究院,并从四川泸州搬迁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1978年起,这个单位先后改称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工业局、七机部第四研究院驻内蒙古指挥部。
1999年7月,国防科技工业十大集团公司成立,“内蒙古基地”改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
“航天四院”,名称为“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它始建于1962年7月1日,是中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固体火箭发动机基础理论研究、设计、研制、生产和各种试验基地。
1968年2月20日,经毛泽东批准,成立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即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五研究院,亦称“七机部五院”。
作为中国空间技术的主要研究中心和航天器研制、生产基地,它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制定国家空间技术发展规划,研究、探索和开发利用外层空间的技术途径,承接用户需求的各类航天器和地面设备的研制及提供优良的服务,空间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空间技术对外交流技术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