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简历: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丰县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
1971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109中学教师。
1975年11月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干部。
1981年4月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
1985年3月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1986年8月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年11月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11月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3月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4年8月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4月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0年6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6月山西省委副书记,湖南省副省长。
2005年7月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湖南省副省长。
2005年8月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6年1月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7年9月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山西省省长。
2007年10月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8年10月免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10年12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2年2月兼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5年1月不再担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