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亲操刀中纪委网“学思践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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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11月17日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这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11月17日晚间《新闻联播》视频截图)

  大公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郑清)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24日转发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称,“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12年10月开始,于2013年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纪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文件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自2013年10月开始,于2014年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由中央纪委(中央监委)代中央起草、以中央名义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在王岐山主政后,作为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参与机关,中纪委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废止或废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继续有效367件。

  在公布清理成果同时,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高规格专栏“学思践悟”11月24日发布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系列评论文章第4篇披露了中纪委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的一条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原则相当引人关注,即“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013年9月开通之后,因首发中管干部落马消息等因素而渐成舆论高地。在此基础上,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从2014年8月18日起开设“学思践悟”专栏,“宣传中央纪委的工作要求,传递重要声音,阐述精神实质”。

  这一专栏的系列文章以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口吻高度相似而受到党内高级官员和时政观察人士高度关注,外界甚至不乏“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由王岐山本人亲自操刀的猜想。

  譬如,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年10月18日转发山东省纪委的消息称,山东省委、省纪委对“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篇系列文章发表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批示要求全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学思践悟”11月24日的专栏文章称,“当前,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理论研究人才匮乏,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操作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党纪严于国法这一常识性理念在今年6月随着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评论、分析“通奸”热词而更加深入人心。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5日宣布戴春宁被开除党籍时,违纪通报中出现的“与他人通奸”措辞一度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7日刊文分析指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国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

  因而,11月24日这篇题为《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规党纪》的“学思践悟”文章明确指出,“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

  更为具体的,“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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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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