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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出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入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7——197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工人。 1979——198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师范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198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郊区掌政中学教师。 1983——198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党办宣传干事。 1985——198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团委副书记。 1987——199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2——199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1995——199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书记。 1998——200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年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 2001——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3——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10——当选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2012.11——当选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2013.0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