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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王俊) 3月14日选举产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除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当选为委员长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与其他12人一起当选为副委员长。按程序,王胜俊料将在15日卸任最高法院长。
新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王胜俊(资料图) 据新华社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4日上午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李建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等13人为副委员长。今次当选后,王胜俊料将于15日卸任最高法院长职务。 王胜俊(1946年10月生)是安徽宿州人,1968年9月从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后长期在安徽省六安县工作。1984年,王胜俊获擢升为安徽省委常委,步入副部级官员序列。其后,他以省委常委身份先后兼任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职。 1993年,王胜俊离开安徽,调往中央任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1998年升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2008年3月,在十七大上连任中央委员的王胜俊接替肖扬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成为国家领导人。2012年11月,王胜俊继续连任十八届中央委员。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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