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任内最后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25日起举行

2013-02-25 14:27  来源:大公网
  大公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王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于2月25日起至27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吴邦国任委员长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按中国宪法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停止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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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图片来自新华社)

  2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于2月25日至27日举行。新华社早前的报道称,今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2月25日)起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是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选举产生后举行的最后一次会议。

  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共175人)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翌日(2008年3月1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完成了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等议程。

  第1次会议后至今次31次会议举行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每个偶数月(2、4、6、8、10、12)月底举行会议:从2008年4月底举行第2次至2012年12月底举行第30次。其中,第30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已擢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公安部长职务,并任命郭声琨为公安部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根据上述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开幕)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时停止行使职权;2003年3月开始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届时将任满两届,料将离任。吴邦国在2012年11月已卸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吴邦国(1941年7月生)现年72岁,安徽肥东人,1966年9月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上海市工作,1992年由上海市委书记任上当选为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94年9月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后,1995年3月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进入李鹏任总理的国务院工作。

  十五届一中全会上续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后,吴邦国在1998年3月续任国务院副总理,协助同年3月接替李鹏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工作。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后,吴邦国在2003年3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2008年3月获连任。

  1997年9月举行的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2月25日出版的《法制日报》报道称,在吴邦国担任委员长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报道指出,“到2011年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8600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至此,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 雨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