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崇禧
李崇禧,男,汉族,1951年1月生,四川简阳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4月参加工作,四川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四川省十一届政协党组书记。
1972.04——1978.09,四川省制药厂工人;
1978.09——1982.08,在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
1982.08——1986.05,四川省纪委二处干事;
1986.05——1988.09,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副主任;
1988.09——1992.04,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1991.02—1992.03挂职任中共四川省简阳县委副书记);
1992.04——1993.04,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主任;
1993.04——1993.07,四川省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
1993.07——1995.03,四川省纪委常委;
1995.03——1996.0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
1996.03——2000.08,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书记;
2000.08——2000.12,四川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0.12——2002.05,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2.05——2007.05,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7.05——2011.01,四川省委副书记。
2011.01——2011.09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1月24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成都闭幕,会议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为四川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确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补选李崇禧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的代表资格有效。
2011.09——2013.01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四川省十一届政协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