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洛桑江村任区党委副书记

2013-01-11 15:59  来源:大公网

洛桑江村

  洛桑江村,藏族,西藏察雅人,1957年7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1.12——1976.02,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学习

  1976.02——1979.06,西藏民族学院医务系、马列教研室教师

  1979.06——1984.05,西藏民族学院团委副书记

  1984.05——1986.12,西藏民族学院团委书记

  1986.12——1990.02,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副厅级)

  1990.02——1992.11,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正厅级)(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1992.11——1995.06,中共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6——1995.09,中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

  1995.09——1996.05,中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1996.05——2002.12,中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03—2002.02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2.12——2003.0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正地级干部

  2003.01——2006.10,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1.03—2004.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06.10——2007.01,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7.01——2010.05,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0.05——2010.09,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10.09——2013.01,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13.01——,西藏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12年4月23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决定,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洛桑江村不再兼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2012年11月当选为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责任编辑: 雨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