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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王俊) 河北省衡水市委书记刘可为近日卸去在衡水市的职务。根据广东官方媒体隐含披露的信息,以及刘可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曾3次与现任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共事的经历,他被认为已调往广东任职。
据《燕赵都市报》1月6日消息,“日前,省委决定:李谦同志任衡水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刘可为同志不再担任衡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谦此前担任河北省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截至记者发稿时,官方并未宣布已卸任衡水市委书记职务的刘可为的去向。不过,根据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2012年12月25日披露的信息以及刘可为与现任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曾三度共事的履历背景,刘可为被认为已赴广东履新。
2012年12月26日出版《南方日报》在A1版刊发配图报道称,2012年12月25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深圳市调研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深圳市工作汇报并讲话。报道所配发的新闻图片显示,刘可为随行考察。 现年48岁的刘可为(1964年4月生)比胡春华小1岁,湖南长沙人,1987年12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从北航毕业后,刘可为即进入共青团中央,历任学校部大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大学处处长等职。 值得注意的是,内地政情观察人士普遍注意到,刘可为的仕途曾3次与胡春华有过“交集”。1997年,胡春华由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进入团中央出任书记处书记,直到2001年二次入藏。而刘可为在1999年被擢任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并在2002年升任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从2004年开始,刘可为担任团中央常委宣传部长。2年后,2006年11月,在周强外放湖南省长时,胡春华回京接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春华与刘可为二度共事。 2008年3月,胡春华空降河北省委副书记,随后被任命为河北代省长。同年6月,刘可为调往河北省政府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两人三度共事。此后,胡春华2009年11月调任内蒙古党委书记,并在去年12月接掌广东。刘可为2010年5月改任衡水市委书记直至今次卸职。 早前报道: 2010年5月12日:刘可为任河北衡水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1年9月30日:刘可为当选河北衡水市委书记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