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剧的过分娱乐化和传奇化,不但是对历史道德文化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电视观众的不负责任。抗日剧应该承担传播民族精神的教化重担,而非充当教唆民族仇恨的工具。
中国电视剧和电影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无分级制度。上至耄耋老者,下至黄毛幼儿,在电视上都能看到同样的内容。大多数卫视在黄金档播放抗日剧,抗日剧中的“手撕鬼子”、“一剑封喉”等离奇剧情都会让电视观众被动接受。尤其是对于暂未能辨别是非黑白的儿童,他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暂未定型,外界的事物对其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耳濡目染的教育感化比起书本教育来说效果更加强烈。《礼记·经解》曰:“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礼”能教化人,抗日剧也应该有这样的功能,给人带来正能量,让民众具有民族气节和发扬民族文化的气度。在此时,抗日剧所传播的思想理念极其重要,是教化民众深明大义的民族气度,还是教唆、煽动民主仇恨,由其对历史的定位所决定。
抗日剧颠倒历史,剧作者们有很大的责任。剧作者们从中窥窃到民众对日本的某些怨恨,看到了商机和利益,所以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必定使点击率和收视率飙升。在抗日剧中“担当大梁”的编剧、导演、制片人应该具有历史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不应该为了利益、金钱或是迎合某些极端狭隘民族主义者的需求而娱乐历史、背弃史实。
监督部门应该恪尽职守,整治“雷剧”,还原历史真相,给民众一个干净的、具有文化气息和文学素养的历史剧。同时,对于网游剧、穿越剧等也应该有相应的审查制度和法律法规来监督和规范,不能任其毫无社会道德责任感地发展。抗日剧应该起到教化民众的爱国情操和民族气节的作用,而不是教唆民主树立激进、愤俗的民族仇恨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