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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公选校长应大胆地往前走

 

  从教育部已试点的公选校长操作看,比此前直接由行政部门任命,校长公选有明显进步。如果这一公开选拔方式能全面推进,甚至推而广之到所有处级以上干部都实行公选,客观而言,可以一定程度改变当前选任干部任人唯亲的问题,也可遏制用人腐败的高发。目前的公选校长还有很大完善空间。首先,试点学校数量还很少,应当尽快推广到所有高校,包括985高校;如果北大、清华等国内一流高校的校长实行公选,对全国其他公办学校的校长选拔,将起到更大的推进和示范作用。

  其次,公选的行家委员会组成应更加广泛,目前的行家委员会成员里,多有教育部门官员和高校领导,行政色彩仍然很强,会用很多行政标准筛选候选人,为让校长遴选符合教育管理标准和学校的具体需求,应在委员会中充实教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社会专业人士,这可促进校长去行政化,走向职业化和专业化。

  再次,民意测评环节的民意应公开,并明确在公选中所占比重。目前的操作虽有民意测评环节,但测评结果并不当场公开,是否在校长公选中起作用也不得而知。既为公选校长,就应让整个过程全透明公开。上世纪90年代,同济大学实行过民选校长,师生对候选人投票,直接决定校长人选,这种方式不妨在今后的探索中推进。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今后高校校长选拔任命的方向是去行政化,推进职业化和专业化——要让校长“职业化”,有必要在探索现代学校制度过程中,建立由学校自己的校长选拔委员会遴选校长的新机制,这样选拔任命的校长,更符合学校本身的办学定位和要求,也更能让校长树立对学校教育发展和师生负责的意识。

  • 责任编辑: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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