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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环境:多层面的博弈 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地下水污染及其他环保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这不仅彰显了舆论及民众对于可持续经济发展及协调平衡经济发展的话语权,也揭示了治理环境仅靠地方政府的承诺依然无法解决。 对于环境保护,指责法律不健全,也是不切实际的。我们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于环境保护也是相当重视的,早在1984年就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早在1989年12月26日就公布施行,除了环境保护法及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外,于200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城乡规划法》也屡次强调在制定实施规划的时要考虑自然环境,人文风土。200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相应的责任。 既然对于治理环境,地方政府是重视的,法律是健全的,那么,为何效果不佳,民众的不满不断上升?其实,这就已经说明,单靠法律规定及地方政府重视,环保问题是无法得以解决的。环保问题,其实也是一个各方博弈的问题,环保问题的解决除了充分信任及依靠地方政府发挥应有职能以外,完全有必要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舆论的监督作用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在地方政府正在转变职能而尚未完成的现阶段,甚至可以说来自外部的监督作用如何发挥,至关重要。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转变职能喊了许多年;但是,依然还在转变之中,这也说明转变职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地方政府内部也没有动力。地方政府长期形成的直接介入经济活动的负面结果就是权力寻租,这也构成了近年来贪腐猖獗的制度漏洞。从这个角度看,环境治理与反对贪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都涉及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改革重启,改革就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就是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让地方政府脱掉“球员”衣服,回归裁判位置。我们有理由相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需要体制内“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另一方面需要来自外部的舆论监督及推动,内外的结合才有望切实发挥效果,这样也才能“斩断”造成环境污染的“体制黑手”。 对于人大政协而言,关注与公众切身利益攸关的环保问题就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体现人大政协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鉴于目前人大政协的人员均不是专职而是兼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全力投入环保问题的监督既缺乏时间也缺乏专业知识,人大与政协的监督作用也需要探索新的形式、新的方法、新的手段。 对于舆论媒体而言,传统的报纸电视与互联网移动手机的融合发展是当代传播的主要特点,电视媒体的直观性、报纸媒体的思辨性及互联网移动手机的号召性,都可以在环保问题上发挥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环保问题属于民众的问题,属于身边的新闻,符合媒体传播的基本要素,故而,可以预言它将持续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如果媒体的舆论监督与人大政协的监督能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就有望将民众的诉求细化为对政府行为的规范与要求,对两者结合的进一步探讨,也将形成中国式新的现代政治监督模式。 综上所述,治理环境需要政府;但是,不能仅靠政府,需要人大、政协、媒体、民众从不同层面发挥相应作用,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也需要“内外结合”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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