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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多发地即污染最重地区 据《凤凰周刊》报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众多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因为交通便利和劳力便宜而成为工业区或者工业园,导入了化工、制造等污染企业,制造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长年的污染积累后,伤害终于爆发,2002年以来,“癌症村”、“怪病村”现象在中国各地频频出现,尤其是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GDP增长和“癌症村”增加之间呈现伴生关系。近两年来,更增添了向内地资源省份蔓延的趋势。这些“癌症村”集中处于工业区周边或城市下游,形成对城市的一种恐怖的包围。 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毒理学研究证实,环境污染可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也可导致慢性危害,具有致突变、致癌、致畸、致生殖障碍等远期效应。2008年,卫生部和科技部联手完成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村居民最主要死因之一,其中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在未来20年内,癌症死亡人数可能翻番。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在2005年11月透露:中国目前癌症病人超过700万人,且每年还在新增加约160万至200万人。但其中“癌症村”和农村癌症病人的具体数据却是个谜。 医学界认为,目前已知80%的癌症发病与环境有关,尤其是与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密切相关。水是致命中枢。美国纽约史蒂文癌症中心研究员雷蒙对106名死于各种癌症的人的细胞进行研究后发现:围绕在癌细胞的DNA周围的水与健康人细胞周围的水的结构是不同的。 中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较低,乡镇更低——以砷为例,目前中国判定砷超标的标准为0.05mg/L,超标人口为289万人,如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0.01mg/L),中国砷中毒危害病区的暴露人口高达1500万之多。 地下水虽属可再生资源,但地下水更新和自净非常缓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长时间难以逆转,人类还没有找到一个十分有效的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无法承受的治理成本也使得地下水污染陷入困局。有报道称,上世纪80年代,日本测算治理地下水污染需要800万亿美元。 “癌症村”是“美丽中国”的疮疤 《规划》称,有三千余种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严重,中国现有生产使用记录的化学物质4万多种,其中3000余种已列入当前《危险化学品名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数量较多、化学品生产使用量较大、地理位置生态环境较为敏感的区域,“十二五”化工行业规划重点发展的区域,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和监管措施尚需进一步提高的区域,列为重点防控区域。 重点防控具有较大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的生产、使用、储存和排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重点防控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施环境管理登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监测监管、完善应急体系等措施,提高防控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经济的发展、生态的保护、公众的健康,这三方利益如何平衡,越来越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可事实上,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和风险底数是不是清楚并不重要,老百姓的“癌恐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化工企业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为当地GDP做贡献。生态环境的污染、百姓的健康,似乎都必须让位于经济的发展。可是,经济发展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让公众享受更好的生活,当百姓连基本的健康都没了,即便经济发展了又有什么意义?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对各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此举标志着中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但是,再严格的制度,只写在纸上就等于零,必须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单一追求GDP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如果再不放弃这一发展思路,水污染将演变成为灾难。“美丽中国”不是概念,而是实在的行动。面对污染恶行,我们需要有责任的监管和有力度的追责。从另一个层面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正工业文明的弊端,这也警醒中国必须为GDP排毒。 (编辑组稿/毕晓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