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举政治拼的都是资源 不过,又长了20多年现实生活阅历的笔者必须要在这里泼点冷水:如果真的试图在上层结构上改变国家的政治生态,从人大入手肯定不是正确的方向。稍有政治头脑的人应该都明白,虽然《宪法》上写明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中国的现实政治中,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才是真正对国家大事说了算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李承鹏们发出的“投笔者一票”的呼声就是毫无意义的。况且,作为党外的普通草民,李承鹏们有资格参与的,恐怕也仅有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游戏。 这桩一度轰动一时的大新闻最终偃旗息鼓的结果,也再一次证明了笔者先前的判断。这里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管是中国式的还是西方式的选举政治,拼的都是资源。在西方,最有可能成为代议制民主中的“民意代表”的人,一定是那些掌握了最多资源的人。这里所说的资源,不仅是经济资源,更重要的是各种政治、社会、文化和道德方面的无形资源。 在中国就尤其如此,所不同的是,中国社会的几乎所有有助于形成政治影响力的资源几乎全部被执政党以及它所领导的政府所垄断。国家的现有法律政策、国家机器的运转逻辑天然地都是压制民间自发的政治资源的形成和集聚的。因此,笔者可以在这里断言,“独立候选人”之路是走不通的。 而在这枚硬币的另一面,正如财新传媒《新世纪》周刊当时的一篇社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的:“如果从候选人、选举过程到选举结果都在党委和政府密切掌控之中,选举便失去了它的意义;如果人大代表不能真正代表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面临严峻的合法性危机。”这也就是为什么“被代表”的人民群众虽然关心每年的两会,但却像看客一样怀着一种关心一件与己无关的娱乐八卦新闻的心态的根源。长此以往,人大就变成了少数人自娱自乐的摆设,对国家政治不再有任何意义,甚而激发人们对中国式民主政治的幻灭感。 所以,当下最紧迫和现实的问题毋宁是:如何在稳妥可控的大前提下,逐渐提升基层民众中直接产生的人大代表 的比例,重建各级人大在人民心目中的合法性?
非典型“增量改革”模式 李承鹏们的“独立候选人”模式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具有太多切实的可行性。如前所述,选举需要调动太多各方面的资源,几百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微博粉丝并不能转化成为李承鹏竞选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的有效资源;于建嵘、贺卫方他们的专业知识也许能帮上一些忙,但作用也十分有限。而且,越往上层,现行的间接选举制度就越会抑制这些本来就微不足道的政治资源的施展空间。 那么,出路在哪里呢? 笔者觉得,如果仅就人大代表选举而言,我们还是要在选举法规定的候选人形成的第一种方式——即政党或其他人民团体推荐——上动脑筋。想要获得政治力量,就必须先找到“组织”作为后盾,而“组织”的力量的根源并不在于人数众多,而是价值观或利益的高度一致——当你提出的主张能够一下子抓住一群人的关切,符合他们的社会理想,或者能为他们带来真实好处,这群人就会为了你的脱颖而出而出钱出力。民主中的代表与被代表,说到底其实是一种契约,一种交换。 在这方面,笔者特别看好广东省近年来作出的一些大胆而可喜的尝试。作为一种锐意改革的新举措,同时也是为了应对日益尖锐的珠三角劳资矛盾(往往还同外省籍贯农民工与本地居民、政府的矛盾纠结交织在一起),广东省在社会管理层面逐步放开了各种民间自发团体的设立和监管,其中包括按籍贯自发组建的同乡会、无上级挂靠单位的慈善组织等等。 可以想见,放松对社会组织的严厉管制,降低它们的门槛,允许民间自发成立各类社会组织,在当下并不会对任何一种依靠政府行政壁垒维护的既得利益造成直接的冲击,因而几乎不会遭到什么团体和个人特别强大的反对。然而,一旦这些不受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发育成长起来,它们本身也会成为具有足够博弈力量的“利益团体”——由100个会员组织起来的四川建筑工人同乡会在与雇主和政府谈判时,其议价能力毫无疑问与100个互相不认识的分散的四川建筑工人不可同日而语。而随着各种类型、性质、规模的自发社会组织纷纷茁壮成长起来,目前社会上那些掌握了大部分政治、经济资源的肆无忌惮的强势利益集团今后的行为恐怕将受到有力的束缚。 笔者想进一步指出的是,即便是在西方民主国家,事实上绝大多数社会组织也并不是政治性的,而且它们的目标大多只是追求某一种微观的、单一的利益。然而,组织性质的非政治性并不妨碍它们在追求各自具体和独特目标的过程中对政府权力发挥有力的制约功能。例如,回到本文的主题,他们会有强烈的动力推出自己的人选参与各级人大的选举,在立法机关中为自己的利益发声。人们不是常说民主就是博弈和讨价还价吗?假以时日,当这种政府难以全盘掌控的博弈力量在人大会议上日益强大和日益多元化以后,中国的民主政治便会积跬步而致千里…… 如果有一天,李承鹏、夏商们得以组建真正意义上独立和自治的新闻记者和作家行业协会,并被他们推举为新闻工作者和文学工作者的代表参选人大,那么,笔者会认为他们的努力走上了正道。 从更大的视野来看,这是一种非典型的“增量改革”模式。过去人们常说的“增量改革”,是指在不触动既有体制的前提下在它之外另做出一块蛋糕,最终由于增量越来越大而逐步“覆盖”掉体制内的“存量”。而像放松社会组织管制这类改革,也不会直接损害到现有体制之下的既得利益,但它不是通过直接“做大增量”,而是通过在既有体制框架内扶持弱势的利益集团参与博弈来促进旧体制的瓦解和新体制的形成。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从近现代全球政治演化的历史来看,抽象的理念对人民的启蒙作用是巨大的,以天下为己任而不怀有自己阶层特殊利益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士”)对于先进理念的形成和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真正在政治实践中推动民主和法治一步步落实的,却并不是这些抽象的理念和胸无私利的“公共人”。相反,恰恰是利益集团为了争取自身特殊利益的博弈在整体上推动了民主与法治的前进,这也许是历史的一个最大悖论。 当代中国能不能最终跨过这一步?这既取决于我们的智慧,也需要靠一点点运气。 (本刊特约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