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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活跃,展示中国社会的内在活力。媒体不仅具备工具性价值,更关联着公民权利的内涵。媒体应该怎样更好地发挥应有的职能?在新闻法缺失的情况下,媒体又该接受怎样的“监管”?如何让新闻舆论成为治国理政的新资源?这都成为重大的时代命题,考验着执政党和媒体本身。 “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这是在2010年1月4日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提出的对待媒体的“三善”原则。随着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运用媒体力量改善社会管理、凝聚社会共识已经成为潮流。无论是善待、善管还是善用媒体,都是为了构建政府、媒体和公众之间的“互信”。而媒体本身要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不仅要靠专业能力说话,也要不断思考对时代的责任,不断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有序的监管。 □ 本刊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