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已对红黄蓝等虐童案提起公诉 禁业百余人

  大公网29日讯(记者赵一存)在29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上,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透露,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虐童案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表示,“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通报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今年4月,中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

  郑新俭介绍,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比较大。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占比较大,不少地方占比超六成。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特别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还有70%至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分子往往选择那些性格懦弱、内向、不爱表达的孩子作为性侵害对象,”他说。

  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亦指出,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主要有以下特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比较大;留守、低龄儿童受侵害问题突出;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高于陌生人。

  至于为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在郑新俭看来,“原因是综合的”。一方面,社会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淫秽色情信息,包括儿童色情信息,还在通过网络等渠道流传,屡禁不绝。一些人包括未成年人受这些不良信息的影响,实施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些青少年则沾染了不良生活习气,交往不慎受到侵害。有的甚至“自愿”、主动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另一方面,家长存在监护看管不到位、警惕性不强等问题。有的父母离异,有的家长外出打工,疏于对子女的看护,导致孩子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性侵害留守、流动儿童的问题比较突出。

  另外,还有一些学校、社会培训机构重视文化学习,轻视安全管理,人防技防不到位,还有一些地方社会治理薄弱,对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不到位,对于处于危险状态的未成年人不能及时发现和干预,网吧、娱乐、宾馆等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而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性教育和自护教育不到位,则导致“有些未成年人缺乏自护意识,有的受到性侵害后自己还不知道,有的受到性侵害后不知道该怎么办。”

  郑新俭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职能。他说:“我们也建议在今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时,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明确责任,增强执行力。法律尤其是要对未成年人淫秽色情信息进行特别规制,包括明确认定标准、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加大惩治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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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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