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出台人才政策25条

  4月18日,长春市政府出台强化载体建设服务人才发展的25条措施,为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符合长春市当前急需的人才队伍搭建好引进平台,营造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服务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 涉及到院士专家、外籍人才、大学毕业生、高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通过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待遇标准、提高行政效能、鼓励创新创业、优化表彰作用等手段,进一步落实省支持人才创新创业18条和市人才新政20条,汇集各方优秀人才,打造“人才磁极”。 

      长春市根据今年高校毕业生情况,将启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就业服务工程,争取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对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给予全日制硕士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对招揽人才的事业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下放招聘权利,对于“高精尖缺”人才,采取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的方式;重点高校则采取“走出去”方式,实行就地公告、就地面试、就地考核、就地签约的快捷高效的招聘方式。 

      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方面将向一线基层倾斜。与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硕士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评审系列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急需高级职称紧缺人才的,可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到岗即聘。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在定期开展的长春技能大奖和评选表彰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能手,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长创业的优秀人才也将获得市政府专门专项资金奖励,获评特殊津贴人员奖励费升至1万元,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也将在长春市自购住房的给予20万~5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长春市政府还将鼓励院士创办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对接合作机制。立足院士专家联合会这个优质创新平台的基础上,助力专家与企业间的对接合作,通过在长春市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技术指导、成果转化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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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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