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购加码,拿证五年方可交易

  大公网济南18日电(记者丁春丽)青岛限购加码。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18日发布通知,该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布的《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该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通知》还称,在青岛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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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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