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城市文化空间 北京市盘活老旧厂房出大招

  大公网4月4日讯 (记者刘洋)根据去年发布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北京市的战略定位为四个中心,即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为了深化北京市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定位,北京市做出了一系列努力,其中便包括去年年末印发的《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老旧厂房既是城市文化、工业文明的重要记忆,又是发展文化产业、营造文化空间的存量资源,如何在保护好同时利用好,实现高品质的“腾笼换鸟”,是一个既关系市民文化生活又关系文创发展的时代课题。

  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俊生介绍,去年有关部门将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列为重要议题并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发现了众多问题,例如老旧厂房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抵扣不清楚等,同时在实践操作上也存在土地使用、改造审批、建设施工、安检消防、工商注册等环节缺少系统操作规范流程等问题。为系统针对的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制定出台了上述《指导意见》。

  此份《指导意见》包括保护利用工作原则、基础工作、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出台后,有评论认为这是北京文化中心建设的重大利好,是为北京文化产业发展送来了大礼包。 《指导意见》提出“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引导、高端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个基本原则,将开展普查登记、科学评估认定、编制专项规划、促进多元利用列为四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据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赵磊介绍,5年过渡期政策包括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三个前提下,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而且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增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这项政策的出台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营的成本。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推动《意见》尽快落地实施。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梅松介绍,在《指导意见》印发前,通过调查得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能实现快速发展,其中重要的原因便是利用存量老旧工业厂房资源来转型发展文创园区,为北京市实现减量发展做了示范。

  经过调研得出初步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各个区已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这些厂房大都具备了历史文化风貌,或者拥有良好的硬件条件,能够改造利用。其中109个已经改造利用了,还有26个正在保护利用,还有107个待保护利用的老旧工业厂房。值得一提的是,已改造的768创意产业园,前身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厂,改造前每年亏损4000多万,基本未曾上交税收,改造后入驻企业130家,90%以上是文化、科技融合和设计类的企业,园区总人数将近4000人,每年产出18亿,上交税收8000万,成为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的“模范案例”。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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