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2月5日,记者从“吉林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获悉,吉林省制定实施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措施,确保以最大力度量身裁衣选人才。
会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吉林省人社厅厅长曹宇光对“吉林人才新政”相关情况做了具体介绍。他表示,当前吉林省迫切需要培养和集聚一批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精英。《意见》的制定与实施有效优化了引才留才政策、创新创业环境、安居宜居条件等,全方面增强了引才聚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据悉,为进一步确保精准施策、落地见效,《意见》特制定了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将各行业领域人才划分ABCDE五类,分别为国内外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部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基础实用人才。并对其前三类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政策,对省级领军人才以上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同时,放开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薪酬限制政策,提高人才薪级工资待遇。此外,还给予五个层次、十一类引进人才税后3—200万元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