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召开司法改革推进会 确定下阶段八大目标

  大公网11月3日讯(记者 张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会议,对该项改革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上海高院于2014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四年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和改革成果。上海法院明确表示,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到2019年基本完成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任务,实现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为全国贡献“上海智慧”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过去四年,上海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贡献了不少“上海智慧”。如率先在全国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将法官员额比例由56%调整至33%;率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率先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下力气破解“执行难”顽症。 

  此外,落实了司法责任制,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研发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中的深度应用,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建立了新型高端司法智库,为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通过上述改革,上海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已从2013年的131件提高到2016年的228件,名列全国第一;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法院结案率为91.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4%,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8.9%,均位居全国前列。 

  八方面续推试点 

  当天的会上,上海高院公布了下阶段8个方面、72条、136项具体改革任务。第一,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第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第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人权保障,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第四,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第五,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第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夯实制度机制保障,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第七,坚持科技强院,深化现代科技与司法体制改革融合,推进“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第八,优化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同时,上海法院将于今年11月开始在全市推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主要任务是调整案件受理范围及部门,高、中院少年庭负责家事案件业务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规范化文件,加强理论研讨与交流等。 

责任编辑:徐孟楠 徐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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