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19日讯(记者于海江、吴千)今日,记者从哈尔滨海关了解到,哈尔滨海关历时一年重拳打击利用加工贸易渠道实施的大规模木材走私犯罪,截至8月,集中组织4次专项查缉行动,刑事立案4宗,抓捕走私犯罪嫌疑人12人,合计案值达1.75亿元(人民币,下同),涉嫌走私进口桦木原木、杨木原木约14.75万立方米,涉嫌走私出口木材制品5270吨。
据悉,伴随着“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坚实步履,哈尔滨海关通关改革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并率先与俄罗斯海关实施了“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项目,开启了便利化通关的新时代。少数走私分子利用改革提供的便利条件,通过加工贸易等特殊贸易形式,将境外应该通过一般贸易渠道进口缴纳税款的木材大规模走私入境,并“偷梁换柱”,以达到倒卖牟利的目的。
据哈尔滨海关介绍,黑龙江省毗邻俄罗斯,对企业而言,进口俄罗斯原木有着天然的地缘优势,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木在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13%的增值税,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木材制品征收10%的关税。一些企业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加工贸易”的旗号,把原本由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木材以加工贸易方式申报,在出口环节把木材制品以加工贸易方式申报,逃避税收。这种作案手法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还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