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记者 茅建兴)9月8日上午,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分别在杭州、宁波两地正式挂牌成立。
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明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 有量、注册商标数量等均位居全国前列,已经成为创业创新和知识产权大省。近五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6万余件,占长三角地区案件总量的51.3%;其中专利8364件,占到全国法院收案总数的1/6,共涉及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1759家,案件标的总金额达到7.2亿元。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揭牌
跨区域“三合一”集中管辖特定知产案
今年8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分别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杭州和宁波具备设立跨区域管辖法庭的良好条件。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分别以杭州中院和宁波中院知识产权庭为基础组建,按独立机构模式运行,试行跨区域管辖。法庭推行扁平化审判运行模式,设庭长1名,下设3-5个审判团队;争取为知识产权法官配备1-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做好相关辅助性的事务类工作;拟设立技术调查官工作室,聘用专职或兼职技术调查官,发挥技术调查官查明相关技术事实的重要辅助作用。
9月8日起,设立在杭州市上城区吟潮路36号(原杭州中院培训中心大楼)的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将正式开始审理以下案件:(1)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发生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应当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不服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设立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568号的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将正式开始审理以下案件:(1)发生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发生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发生在在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应当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不服宁波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