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大公网8月5日讯(记者顾大鹏)京津冀三地法院系统,近日在河北省张家口联合公布《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办相关问题的纪要》,根据《纪要》三地法院将适时出台《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使三地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有法可依。

  据悉,2016年9月,最高法院在河北省召开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三地法院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经最高法院批准,京津冀三地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度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计划。

  作为试点,河北廊坊与京津法院的合作率先展开,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签署了《通州武清廊坊毗邻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等。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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