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撤销市政委、园林局 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

  大公网7月31日讯(记者冀萍)从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31日召开的第三十八次会议获悉,该市将撤销市政委、园林局,整合组建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因撤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谭大辉同志担任的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终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整合组建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情况的备案报告》显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五届市委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撤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整合组建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局级,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请示中央编办,中央编办已原则同意,正在按程序审批。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机构设置方面,撤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整合组建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区县城市管理机构设置,区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更名为区县城市管理局;实行市政园林与城乡建设一体化管理的区县,剥离市政园林管理职能,单独组建区县城市管理局。区县城市管理局加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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