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记者6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广东警方在“猎狐2017”行动中,从巴西、缅甸、越南、新西兰等12国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3名。至此,2014年以来,广东成功抓捕外逃经济犯逾400人。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负责人透露,落网的嫌疑人当中,港澳籍人员约占10%左右。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政委黄培富介绍,今年落网的53名外逃经济犯,主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走私、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涉案金额合计277亿余元,其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11人,最大一宗涉案达8亿元。另外,截至7月5日,在省追逃办的协调指挥下,警方联合检察机关抓获外逃涉贪腐犯罪嫌疑人7名(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名,涉嫌行贿犯罪3名),涉案金额合计1568万余元。
记者梳理发现,落网的嫌疑人,最长潜逃时间达到20年。 此嫌疑人来自广东中山,系某银行一名前员工甘某云。他利用在银行储蓄所工作的便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多万元,其后便一直隐姓埋名,四处逃亡。近日,中山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将辗转回国生活的甘某云抓获。
黄培富介绍,抓获的外逃人员中,潜逃地主要为港澳、东南亚、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这些嫌疑人当中,港澳籍人士及已获得港澳身份的嫌疑人占比在10%左右,他们涉案多为走私、集资诈骗等。

一名外逃犯在东南亚某国落网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