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4日讯(记者 卢冶)从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初,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拉开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大部制、司法办案责任制的改革帷幕,将原来的23个处室局整合为“八部一委”,初步实现管理扁平化、司法去行政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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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权清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则办法和“三个一律”监督措施,使检察官真正成为办案主体、责任主体,做到谁办案谁负责、错案终身追责。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司法水平、机关效能、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提升,多项数据在全省“领跑”,为通化市检察工作实现创新跃升创造了良好开局。
年初以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推动平安通化、法治通化建设。在域内,开展“百日会战”活动,促进职检工作再创佳绩。在域外,抽调办案骨干组成办案组,由通化市检察院领导带队查办由最高检交办的两起国家级重大案件,目前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共立案职务犯罪案件127件20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6件129人,同比增长30.6%,人均办案数居全省首位,其中大案54件78人,要案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80人,同比增长90.5%,人均位列全省第二,其中重大案件18件31人,特大案件4件7人,要案3人。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立案侦查“大墙内外”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占全省立案总数的43.5%。全市两级院共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3件,建议被采纳32件,采纳率96.97%,占准逮捕数的5.19%;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71件871人,共监督纠正在矫人员脱管16件16人,漏管7件7人,占全省监督纠正脱、漏管案件总数的44.2%,此项工作处于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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